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社保公司缴纳少了,少缴纳的个人部分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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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缴纳社保低于最低基数怎么办?

低于最低基数?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低于当低最低缴纳基数的。既然社保局规定了最低缴纳基数,不大可能低于这个最低基数缴纳的。要么高于这个基数,要么就是以最低基数缴纳。

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社保公司缴纳少了,少缴纳的个人部分谁来承担

现如今我国实行了以实际工资(到手工资)缴纳基数缴纳社保,公积金,但是有很多公司钻法律的空隙,他们先了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且工资把你工资分成几部分,只有一张卡是你的,其他的工资让你找一些年龄大于60岁的人办卡,把其他工资发到这卡里面,因为年龄过60的人不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了,还有税。这样,单位只缴纳你那工资卡里的税,社保,公积金,这样表面上是你少交税了,实际上是单位在逃税,并且五险一金会少交很多。

您好,已认证专业人士为您解答一下。

单位缴纳社保时都有缴费基数的限制。

比如,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公布了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94258元,月均7855元。

因此,推算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单位社保缴费基数。7855的40%是3142元,7855的60%是4713元,7855的3倍是23565元。

因此,养老、失业的最低缴费基数是3142元,工伤的最低基数4713元。

如果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3142元,则按3142元缴纳。

如果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23565元,则按23565元缴纳。


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是以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职工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

按照规定,该缴费基数应该在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就要按照社平工资60%来缴费;如果职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那么就按照社平工资300%来缴费。

因为现在社保是交由税务统一征收,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缴费低于国家规定的缴费下限,因为企业很难在税务上做假账,而且为此付出的成本会很高。

但是缴费基数低于职工的工资是有可能的。例如下面两种情况。

①职工工资上涨了。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不是随时都能调整,而是在规定时间进行调整。如果在调整前,你的工资上涨了,因为缴费基数是按照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的,那么你的缴费基数肯定就会低于你上涨后的工资。

②你的工资高于社评工资300%以上。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只能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费,这肯定就是低于实际工资的。

如果你们单位缴费基数确实低于了当地社平工资60%,那么可以向社保部门核实反馈。

不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所谓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是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低于这个标准的缴费基数在社保缴费系统内是不能通过的。

我估计你说的是你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基数,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按照社保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一、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

在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既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双方约定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可以免除法定义务吗?

根据规定,职工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职工的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时,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月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时,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职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时,才允许按社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并不是都可以按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擅自降低职工的缴费基数,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是会受到处罚的。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题主所问的问题,是问单位缴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应该理解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应该说,这种现象是不会发生的,因为社保局不会通过的。

现在很多单位,尤其是私企,在为职工缴费中,不按法律规定缴费,擅自降低缴费基数,不管职工工资多少,都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职工养老金低的重要原因,国家应该加大惩治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保少算的工龄怎样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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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少算的工龄怎么样才能要回来?其实关于这个问题那么我们社保少算的工龄,主要的问题是出现在你有没有正常去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说自己正常交纳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你个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自己养老金的工龄,那么是不会出现任何少算的,因为我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就是你所谓的工龄。

但是如果说你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那么这样的话,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当然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跟我们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是有所区别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我们的工龄只能够按照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当然你必须要提供有力的个人档案,那么才可以证明。

如果少算的话,那么我们就要看是实际缴费年限以后的工龄还是之前的工龄,那么之前的工龄那么之前的工龄你去寻找到个人档案就可以了,如果说是之后的工龄,那么就要看是否和企业单位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和企业单位存续劳动合同关系之内,造成的工龄缺少,那么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正常的补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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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要回社保少算的工龄,必须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

一、社保和工龄是什么关系?

社保是和缴费年限相联系的,他是退休后决定养老金高低的重要因素。工龄是和在职工资相联系的,他是决定在职时工资高低的一个因素。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呢?由养老金计发办法我们知道,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工龄不等于缴费年限。举个例子就更清楚了,比如一个职工,工龄30年,在职工资是按30年工龄定的,但这个单位一直未参加社保,从未缴过养老保险费,现在这个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能办理退休吗?肯定不能。因为虽然这个职工有30年工龄,但缴费年限却是零,所以是办不了退休的。这充分说明一点,工龄不等于缴费年限,工龄和缴费年限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二、社保为什么要少算工龄?

想要要回少算的工龄,一定要弄清楚为什么要少算?少算的依据是什么?弄不清原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你怎么要?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弄清楚原因,才能有针对性的搜集证据材料,以期达到讨要的目的。

三、要找谁要?

找谁要十分关键,无目标乱找一通,只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少算工龄的原因是单位未按时缴养老保险费造成的,那你就应该找单位协商或向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税务局投诉。

如果养老保险费缴纳正常,无任何毛病,是因为档案资料不齐你认为该视同的年限没有视同,那么你就该通过单位搜集好证据资料,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要求人社部门重新认定。

如果你觉得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人社部门故意刁难你,那么你可直接向人社局负责人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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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社保少算的工龄怎么样找回来?社保少算的工龄,我们就要看是视同工龄还是实际工龄,如果是视同工龄,那么就要寻找自己的个人档案,因为只有个人档案才能够证明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要能够清晰有效的提供个人档案,那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如果是实际工龄,那么我们就要看你这个实际工龄期间是否和企业单位存续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和企业单位存续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我们就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我们补交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把养老保险补交完成以后,自己的工龄就可以正常的累积计算,同时,我们的实际缴费年限也是会增加。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你的实际工龄并不是由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中断的,而是你个人原因造成中断的情形,你没有能够及时的交纳自己的社保待遇,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实际上个人原因是无法进行补交,所以说你只能够放弃这段时间的缴费年限,那么对于你来说累计缴费年限的减少,就会影响到自己养老金待遇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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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保公司缴纳少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